青海省打好休闲农业这张牌
近年来,青海省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拓展农业功能,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快美丽田园、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框架基本形成,经济、社会效益初步显现。然而,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对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进一步促进业态多元化、产业聚能化、主体多元化、设施现代化、服务规范化和发展绿色化,成为今年省两会上重点关注的问题。
青海省休闲农业“菜单”单一
农工党青海省委在《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提案》中表示,我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基础薄弱,品位档次较低;休闲农业企业少、知名品牌少、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不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差、设施简陋、档次不高、服务规范性差。产业链条短,餐饮、娱乐、文化等产品短缺。有些休闲农业缺少整体的规划和科学的论证,没有正确的定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高品位、高档次、多功能、知识型的休闲园区还很少,大多数农家乐设施简陋、内容单一。
同时,青海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缺乏,乡土特色不浓。有些观光园盲目发展,没有自己的特色,难以持续发展。现有经营项目大多缺乏特色,且与乡村旅游景点结合不够。多数农业观光园还没有达到“农业园区景区化、农业设施生态化、生产过程体验化、农民从事导游化、耕读休闲大众化”的五化标准,大多数只宣传品种介绍,游客能采摘果蔬,品尝果实,无法领略到无形的文化资产。现有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往往只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
此外,政府支持不够,发展资金不足,也是青海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难题。旅游业发展中忽视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地位,在用地政策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面与国土、交通等部门有冲突,不利于发展休闲农业。同时,休闲农业是一个朝阳产业,也是综合产业,需要大量的土地和资金投入,目前各级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越来越少,近郊农民意识到土地的潜在价值,不愿流转,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积极性不高。
推动休闲农业打好“三张牌”
农工党青海省委在提案中建议,要想推动青海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快速发展,首先就必须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品位档次。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对休闲农业区交通、饮水、电力、电信、广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打通循环旅游线路,建设景区及外围停车场,适时开通到景区的旅游公交车,满足不同档次游客的需求。休闲农业企业要进一步推进庭院改造,污水治理、美化绿化,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洁能资源,加强对客房、厨房、厕所、浴室等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游客饮食、住宿等方面基本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现有建设规模较大、休闲档次较高、活动项目较丰富、文化特色较鲜明、接待服务较规范、经营管理较科学的休闲农业示范景点进行品牌打造,提升档次,提高知名度。
其次,要突出乡土特色,丰富文化内涵。重视现有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种养加一体化、有机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模式的生态功能拓展,发挥本地传统产业优势,及时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挖掘提炼当地的民间传说、历史典故,结合对文化中心户的扶持,鼓励组建民俗风情表演队,使其走进农家园。结合筹办热贡艺术品大赛及展览、射箭基地建设、国家高原水上训练基地建设,组织游客参与民间文化、艺术、体育项目,突出乡土特色,丰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再次,要加大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对经营特色明显、带动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足、运作规范的农业休闲观光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基地),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享受农业龙头企业有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有偿转让。建议政府将休闲农业发展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开发和经营,鼓励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休闲农业项目。打破区域界限,采取民办、合资、联办等形式搞活当地旅游产业,带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通过政府引导,业主负责,广辟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其他旅游参与项目的建设。